|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對什么樣的人,遺囑人應為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據此,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遺囑人通過遺囑方式處分其財產時,得為其保留必要份額: (1)必須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即應當屬于遺囑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繼承人有順序上的限制,因此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的人并不一定取得繼承權。只有取得繼承權的遺囑人才有義務在符合法定條件 ·養子女、繼子女繼承遺產問題 問題1養子女歸還后的問題 我于8年前,收養一好友的兒子,那時由于我好友剛去世而其妻子一人要帶著一個2歲大的兒子和5歲大的女兒有困難,我于是便收養了好友的兒子,并對其孩子辦了戶口。過了8年后,我不想再對其進行撫養,(由于其不聽話)我想把他還給我好友的妻子。我想問: 1.我可不可以將其歸還給我好友的妻子? 2.好友的妻子有沒有權利不對這個孩子 ·什么是遺贈?遺贈與遺囑繼承有什么不同? 遺贈是公民以遺囑方式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為。立遺囑的公民為遺贈人,接受遺贈的人為受遺贈人。 遺贈與遺囑繼承都是通過遺囑方式處分財產,這兩種方式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區別是明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遺囑繼承與遺贈的主要區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遺囑繼承人與受遺贈人的范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 ·什么是無人繼承遺產?對無人繼承財產如何處理? 無人繼承的財產,是被繼承人未立遺囑,而在繼承開始時無法定繼承人,或雖有繼承人(包括受遺贈人),但全部放棄繼承、遺贈、或喪失繼承資格。在這種情況下,被繼承人留下的財產被認定為無人繼承的財產。 對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遺產的處理,我國《繼承法》第32條作了明確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無人繼承的遺產,無論歸國家所有或為集體組織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 ·什么是遺產管理人?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爭搶。”這表明,凡存有遺產的人,都是遺產保管人,都負有妥善保管遺產的責任。被繼承人死后,雖然有繼承人,但繼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遺產所在地或全部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權,這時的遺產就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實際情況表明,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或者遺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負責保管比較妥當。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nbs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