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不簽勞動合同隨時離職可以嗎? 一、不簽勞動合同隨時離職可以嗎?不簽勞動合同是可以隨時離職的。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而不用提前30天。在離職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二倍的工資。如果單位不支付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 ·一、離婚協議書中財產100萬怎么分割? 一、離婚協議書中財產100萬怎么分割?如果100萬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分,每人50萬。從我國民法典來看,我們國家對婚內財產的歸屬主要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沒有約定婚內財產的歸屬,即夫妻雙方賺的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在這種情況下討論哪一方賺得多就分得多賺的少就分得少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沒有約定財產屬于各自所有則婚內財產就歸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而根據我國目前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般是照顧女方或者帶有子女的一方。所以在沒有約定婚 ·車輛過戶附隨義務需要履行嗎? 車輛過戶附隨義務需要履行嗎?一、車輛過戶附隨義務需要履行嗎?車輛過戶附隨義務是需要履行的。隨附義務是法律用語,指合同當事人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所應當承擔的照顧義務、通知義務、協助義務等。在民法典中,以義務基礎的不同,分為基本義務和隨附義務。二、附隨義務和從給付義務的區別1、產生的依據不同從給付義務產生自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而附隨義務是依誠實信用原則,債務人于契約及法律所定內容以外 ·一、農村房屋離婚財產分配原則是什么? 一、農村房屋離婚財產分配原則是什么?1、雙方結婚登記之后,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2、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后,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 ·當事人分居6個月起訴離婚被起訴方不到庭會判離嗎 當事人分居6個月起訴離婚被起訴方不到庭會判離嗎1、被告是否出庭,不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準予離婚3、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