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拆遷評估的依據 拆遷評估是我們通常說的拆遷補償價格評估。 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指的是在拆遷公告下發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價格評估確定的行為。 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建部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1年6月7日,我國住建部發布最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標志著我國的拆遷征收評估已經做到與市場價同 ·拆遷估價報告的救濟 在房屋拆遷這一行政行為主導地位活動中,當拆遷當事人對于房屋拆遷估價報告不服的,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19條至23條規定進行維權,具體如下: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 農村房屋所有權人只能盡力的要求或提起訴訟要求拆遷人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補償。 對于拆遷補償問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有: 第二十三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訴訟主體 補償協議大多是由集體經濟組織與征地方簽訂,房屋所有人不參與簽訂協議,形成房屋所有權人和征地方無拆遷補償協議。(拆遷律師)那么發生糾紛時,房屋所有權人能否以自己的名義就補償方案中的補償數額、安置方式等問題提起民事訴訟?從協議本身來說,房屋所有權人不是簽訂協議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但從財產所有權法律關系來講,房屋所有權人應當享有訴權。 目前,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人以自己名義起訴主張權利時,往往又以其不是協議一方當事人而不予受理或裁 ·臨時建筑拆遷補償糾紛案實務 一、案情簡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遷管理辦公室(下稱:市拆遷辦) 第三人:南京市某開發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經南京市規劃局批準,修建了一處臨時建筑,該臨時建筑批準的使用期限為自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2011年4月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屆滿前,經原告向市規劃局申請,該臨建的使用期限延長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7月,某開發公司經批準在包括原告臨建在內的一帶土地上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需拆遷原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