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所有權人只能盡力的要求或提
起訴訟要求
拆遷人按照《城市房屋
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補償。
對于
拆遷補償問題《城市房屋
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有:
第二十三條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
拆遷人可以選擇
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
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
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條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
拆遷人與被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
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
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六條
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
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七條
拆遷租賃房屋,被
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
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
拆遷人對被
拆遷人給予補償。被
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
拆遷人應當對被
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
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
合同。
第二十八條
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
拆遷安置。
第二十九條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
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拆遷。
拆遷前,
拆遷人應當就被
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
保全。
面對強制
拆遷,面對既得利益者的強橫無理,我們的武器就是法律,樹立對法律的信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智慧的去維權;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