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假釋的程序 假釋的程序,是指罪犯獲得假釋,應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的步驟實施,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 假釋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執行強制勞動改造的監獄向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并復以下材料: 1、罪犯評審鑒定表; 2、罪犯獎懲表; & ·減刑應當經過哪些法定程序? 為了加強減刑的規范化、程序化,使司法機關在辦理減刑案件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減少減刑中的隨意性和腐敗現象,刑法第79條專門對減刑程序作了規定。根據該規定,減刑依照下列程序進行:1.對于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這里含義有幾層意思:一是,對于符合條件的犯罪分子的減刑,必須要提出減刑建議書;二是,提出減刑建議書的機關是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是指依法執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機關和依法執行有期徒刑、無期徒 ·監外執行的罪犯能否適用假釋? 我國法律規定監外執行由公安機關執行。由于公安機關承擔著大量的防范、治安和打擊犯罪的任務,且人員又相對較少,難于抽出專門人員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建立系統的考察監督制度,只能定時或是順便對監外執行的罪犯監管,這樣容易被罪犯一時一事的表現所迷惑,很難深入了解罪犯的思想是否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很難了解罪犯是否遷惡改善、悛悔其過,也就難于真正了解罪犯是否確實達到了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程度。監外執行有確定刑罰的同時決定監外執行和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確定監外執行 ·未成年人案件的執行程序 對未成年人的判決生效后,對未成年人執行刑罰時,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應與成年犯分開關押,以免受成年犯的不良影響。 (二)對未成年罪犯改造時,要注重思想改造、知識教育和勞動技能訓練,使其將來回歸社會時,不但在思想上能棄惡從善,而且能掌握一定的謀生技能,立足于社會。 (三)在對未成年犯改造時,要注意利用社會的各界的力量。在注意發揮執行機關的主導作用的同時,發揮社會組 ·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活動的監督 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活動的監督,是指對生效刑事判決、裁定交付執行的監督,主要包括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判決交付執行的監督和對被判處死緩徒刑或徒刑緩刑犯收押的接受情況的監督,同時還包括暫予監外執行、減刑和假釋的監督。這是廣義上的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活動的監督。由于執行死刑、暫予監外執行、減刑和假釋的監督已在刑事訴訟法有專門規定,因此這里所說的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活動的監督是除了死刑立即執行、減刑和假釋監督以外的刑罰執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