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先生在臺去世,在臺xx有保險,受益人是大... |
| ·什么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不用分割? 什么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不用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在原來的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基礎上增加兩款: 一、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簿褪钦f虛假債務、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再也不必擔心離婚后莫名背上巨額債務!相關規定自2017年 ·證據不足而不起訴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證據不足而不起訴需要符合什么條件一、證據不足而不起訴需要符合什么條件《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此規定中包括兩個條件:(1)案件已經經過了補充偵查。這是對案件已經經過補充偵查,仍作不起訴決定的時機控制,也是作該決定的程序條件。一般而言,未進一步收集證據就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2)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這是指證據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并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沖突,不再適用,其余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具體包括: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 ·算交通事故。 算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車輛的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員以及其他在道上進行與交通有關的活動的人員,因反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以下三點: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犯道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于交通事故。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交通違章行為 ·男性可以在女性懷孕期間離婚嗎? 男性可以在女性懷孕期間離婚嗎? 哺乳期離婚的新婚姻法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嗣穹ㄔ簩徖黼x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