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是指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倍邪說,蒙騙其成員或者其他人實施絕食、自殘、自虐等行為,或者阻止病人進行正常治療,致人死亡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會道門、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是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活動的聲譽;同時構成對社會公共秩序的侵犯。 本罪的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是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是指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強行侵入國家機關的活動,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國家機關依法開展各項工作所需的良好的外部環境與條 >>更多... |
| 包頭市 昆都侖區 青山區 東河區 九原區 石拐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