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合同訴訟舉證之合同內容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合同糾紛案件中舉證責任分配如下:(一)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二)對代理權發生爭議的,由主張有代理權一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三)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 ·需要審批、登記手續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 ·合同的變更和撤銷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重大誤解,是指誤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時,對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項存在著認識上的顯著缺陷。第二,合同的訂立顯失公平。顯失公平,是指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構成要件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種不對等違反公平原則,超過了法律允許的限度;受害人是在缺乏經驗或緊迫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第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 ·如何進行離婚訴訟?流程具體如下 進行離婚訴訟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一、訴訟離婚——起訴(原告)、應訴(被告)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 ·離婚案件的訴訟管轄 1、離婚案件的訴訟管轄應如何確定? 確定離婚案件的訴訟管轄,主要應審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關于離婚案件管轄的規定。 當事人存在離開住所地情況的,需注意以下情況: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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