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刑事拘留7天可能放人嗎 可能。如果公安機關查明與案件無關或者不構成犯罪的,那么是會放人的。但是如果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會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那就不能放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 ·一年盜竊3次不能緩刑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是可以判處緩刑的:(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有再犯罪的危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我判了緩刑同案上訴我能先出來嗎 可以。同案犯上訴不影響緩刑,上訴不加刑,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共同犯罪案件,沒有提出上訴的和沒有對其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一審被告人,應當參加法庭調查,并可以參加法庭辯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第 ·再審后發回重審公安能補偵嗎 能補充偵查。發回重審的案件,需要補充證據,不存在回避的情形的還是原來的辦案人員補充偵查,補充偵查的次數不能超過兩次,一次偵查的期限是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 ·按照稅法規定 按照稅法規定,工薪所得不超過5000元/月,不征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的扣除,需要繳納60元的個人所得稅。按照新個稅政策,可以扣除贍養老人的費用2000元,那么就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23條的規定,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說贍養岳父岳母或者公婆的費用不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附加扣除。其中被贍養人中的年滿60歲的父母,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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