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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房屋定金合同糾紛如何處理?1、如果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數返還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確定好協議的效力。比如沒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購買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這樣的協議就屬于無效協議,一旦發生糾紛,售房者就需要返還定金。2、確認協議有無有欺詐、重大誤解等情況,如果有,可以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一年之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在協議撤銷后,定金應該全部返還。比如,如果售房者隱瞞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就屬于欺詐。3、在協議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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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協議對財產的處理辦法是什么? 一、離婚協議對財產的處理辦法是什么?1、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有很重要的一項是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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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董事會決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會決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公司法董事會決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股東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即屬無效決議,利害關系股東可以此提起股東會決議無效之訴。此處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是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范,若只是違反一般的任意性規范,則可能屬于可提起撤銷之訴的情形。具體而言,可提起股東會決議無效之訴的情形主要有:1.股東會決議要求股東以個人財產償債;2.股東會偽造股東簽名損害股東實體性權利形成的決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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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試用期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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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賬單是否能夠中斷訴訟時效? 對賬單是否能夠中斷訴訟時效?對賬單是否能夠中斷訴訟時效?不能夠適用于中斷訴訟時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一、對賬單的功能和內容不符合訴訟時效的中斷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