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婚后購買的首飾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婚后購買的首飾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購買的首飾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三規定“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屬夫妻一方的財產。”在司法實踐中,婚后購置的貴重首飾,價值較大的圖書資料以及摩托車、拖拉機、汽車等生活、生產資料,雖屬個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強烈,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 ·一、家庭財產分配及老人贍養協議必須公證嗎? 一、家庭財產分配及老人贍養協議必須公證嗎?不需要,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只要協議能真實的表達有完全的民事方面的行為能力的簽訂雙方的意愿,簽訂的內容是合法的,不會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并且沒有使用脅迫等手段逼迫某一方擬定協議,當雙方簽字蓋章完畢后,協議就已經具有法律效力了。協議公證的作用在于明確國家的強制性,當然法律也規定了,有一些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才有法律效力,如父母贈與子女房屋的贈與協議。二、老人贍養及財產分割協議范本是怎么樣的? ·已辦理離婚男方的債務女方是否有償還義務 已辦理離婚男方的債務女方是否有償還義務?女方有償還義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工程質量鑒定資質標準是什么 工程質量鑒定資質標準是什么?一、工程質量鑒定資質一級(一)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凈資產500萬元以上。(二)單位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5年以上檢測試驗工作經歷;技術、質量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10年以上檢測試驗工作經歷。(三)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中級職稱以上人員不少于15人(化學類專業2人以上),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結構和巖土類高級工程師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測崗位證書的 ·強制執行夫妻共同債務向哪里申請? 強制執行夫妻共同債務向哪里申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因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變共有性質。故對夫妻一方享有債權的債權人,可要求強制執行配偶方名下的共有財產。一般情況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故夫妻共同財產被強制執行時,配偶方不能要求先析產再執行。但強制執行不能損害配偶方的財產份額。債權人也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債務人與配偶的財產進行分割,對于可以分割且分割不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的或者分割會減損價值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