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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沒錢還怎么辦? 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沒錢還怎么辦?我們都知道,遇到欠債不還的情形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在拿到判決書和裁定書后,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債務人拒不支付的話,法院是有權利對債務人實行拘留的。那么,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沒錢還怎么辦?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解答。一、加倍遲延履行利息與遲延履行金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撼人心魄個人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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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糾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代位權糾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一、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債權人代位權糾紛是指在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的情況下,債權人未實現債權,直接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向第三人行使債權而產生的糾紛。二、代位權糾紛關聯法規《合同法》第73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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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囑當事人必須在場嗎? 一、遺囑當事人必須在場嗎?對于公民立遺囑的情形,并不需要受益人在場。只要遺囑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出具遺囑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的生效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包括以下幾點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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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二、公司可以隨時辭退員工的情形(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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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合同到期告知書怎么寫? 很多員工雖然簽了合同卻會因為工作的繁忙而不會時刻注意合同什么時候到期,這就需要單位主動地為員工注意期限的問題并且在到期前用文書的形式告知員工并表達單位是否有意愿續簽的意思,下面一起來看看員工合同到期告知書怎么寫?一、員工合同到期告知書范文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于年月日即將到期。請將合同期滿后你的打算選填如下:合同期滿后,準備續訂(終止)勞動合同。選擇后,請于年月日前將此通知書交至人事部負責人。(用人單位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