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簽了合同對方毀約該怎么辦 簽了合同對方毀約該怎么辦《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二、合同違約的責任形式1、 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由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方式。2、采取補救措施,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 ·民事案件管轄權地域歸屬規定是怎樣的 民事案件管轄權地域歸屬規定是怎樣的一、民事案件管轄權地域歸屬規定是怎樣的1、一般地域管轄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住居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的規定可知:當事人所在地包括當事人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住所地,對于公民來說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對于法人和其他組織來 ·對于代寫遺囑需要公證嗎? 對于代寫遺囑需要公證嗎?遺囑公證不是必須,代書遺囑也是一樣,但公證的遺囑法律效力最高。代書遺囑只要符合相關要件(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不管是否公證都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與其相沖突的遺囑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并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于死亡時立 ·重危病人的口述遺囑有效嗎 重危病人的口述遺囑有效嗎一、重危病人的口述遺囑有效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明確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如果遺囑人采用了書面或錄音形式所立的遺囑則不是口頭遺囑。在司法實踐中常會遇到針對旁人的提問遺囑人所作的搖頭或者點頭的表示,或者是以手勢的形式來表達意思的情況。這種表示是否應認定為口 ·兩份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怎么認定? 兩份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怎么認定?一、兩份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怎么認定?以后訂立的遺囑為準,根據中國《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繼承法》第20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