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代寫遺囑需要公證嗎?遺囑公證不是必須,代書遺囑也是一樣,但公證的遺囑法律效力最高。代書遺囑只要符合相關要件(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不管是否公證都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與其相沖突的遺囑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42條規(guī)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并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于死亡時立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為此,立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立遺囑的當事人必須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2)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3)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辦遺囑公證由立囑人持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到戶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邀請公證員到立囑人住地辦理。生命垂危時立囑,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公證人證明,公證機關可在審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確認公證.公證員對遺囑有保密義務.進行遺囑公證,可向立囑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處分其財產,對預防和減少糾紛都有積極的作用。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fā)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guī)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綜合上面所說的,代寫遺囑就是由他人進行代寫的遺囑,對于這份遺囑就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來進行書寫,同樣不用進行公證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自己意愿來,公證不是必須的,但對于公證是最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