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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y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第二次起訴不想離婚怎么辦 第二次起訴不想離婚怎么辦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原則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決離婚,第二次提起訴訟也不一定會被判決離婚,主要看證據(jù)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xié)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jiān)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 ·刑事訴訟法鑒定人出庭是否是強制的 刑事訴訟法鑒定人出庭是否是強制的鑒定人是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沒有強制出庭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人民警察就其執(zhí)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適用前款規(guī)定。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 ·誹謗罪證據(jù)收集的途徑有哪些? 誹謗罪證據(jù)收集的途徑有哪些?誹謗罪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證據(jù)多由受害人自己收集,上述八類證據(jù)中,受害人可以收集到的除(五)、(六)、(七)外,其他都能夠做到的:1、最為方便快捷的是視頻音頻資料的收集,比如加害人在正在捏造并散布受害人的虛假事實時,可以用手機或其他錄音設備偷偷進行錄音錄像及拍照;2、邀請聽到的人作為證人,跟他們聊天時可以將話題引入你需要的內容,并進行錄音固定成證據(jù);收集加害人散布謠言的文字材料;3、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體 ·合同復印件是否需要蓋章 合同復印件是否需要蓋章合同加蓋公章的即為原件,復印件是指公章屬于復印的情形。一般來說復印件是不需要蓋章的,因為復制的原件上本身就有印章,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為準,復印件并不發(fā)揮原件的作用,大多是用來說明情況,而不像合同原件一樣用來證明合同的效力等。從訴訟證據(jù)上來說原則上復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為證據(jù)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guī)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 ·1、從民事責任角度分析 1、從民事責任角度分析(1)對于有效合同的當事人任何一個買受人都有權要求房地產開發(fā)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從公平合理的角度出發(fā),房地產開發(fā)商應對第一買受人履行交付義務,而對其他買受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而言,根據(jù)《司法解釋》第八、九條規(guī)定,未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要求房地產開發(fā)商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要求房地產開發(fā)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2)對于可撤銷合同的當事人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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