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試用期3個月可以隨時辭職嗎? 試用期3個月可以隨時辭職嗎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離職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快結束辭職不可以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試用期三個月快結束辭職,沒有滿一年,不能休年休假。二、 ·犯罪過程中的犯罪預備怎么判罰? 犯罪過程中的犯罪預備怎么判罰?犯罪預備行為是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我國刑法理論一般認為,行為符合犯罪構成是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根據,犯罪預備行為也有其犯罪構成,它是一種具備修正的構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態。這是追究犯罪預備行為的刑事責任的法理根據。犯罪預備行為雖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體,但已經使犯罪客體面臨即將實現的現實危險,因而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犯罪 ·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區別的關鍵在于什么? 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區別的關鍵在于什么?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區別的關鍵在于刑事責任有很大的差異,具體區別如下: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以后,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以后,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 ·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案件;2、雙方當事人依法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3、依法應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4、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的;5、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又起訴的;7、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中,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 ·一、裝修店面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一、裝修店面違約金一般是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