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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員具有擔任監護人的資格? 哪些人員具有擔任監護人的資格?具有擔任監護人資格的人員主要有:(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請法院裁決。不可以未經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決。法院以上述作為指定監護的順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則由他們優先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過世,則由未成年人的兄姐擔任監護人,依此類推。但若前一順序中有監護資格的人沒有監護能力或對監護人明顯不利的,法院可以從后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二、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怎么辦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 ·一、交通事故傷殘系數兩個八級如何賠償? 一、交通事故傷殘系數兩個八級如何賠償?因交通事故導致的兩個八級傷殘在計算賠償時,適用多級傷殘系數進行賠償的,八級傷殘對應的賠償系數為:30%,另一個八級累加3%的,合計賠償系數為33%的。相關依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2002年12月1日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傷殘賠償指數按傷殘等級計算,依次為100%、90%80%、70%、60%50%、40%、30%、20%、10%等。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是怎樣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 ·當事人周未加班工資怎樣計算 當事人周未加班工資怎樣計算一,當事人周未加班工資怎樣計算1、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2、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執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00%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一天加班工資為:2000÷21.75×2=184元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 ·一、交通事故腳扭傷賠償什么? 一、交通事故腳扭傷賠償什么?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一)受傷未致殘的賠償范圍因交通事故受傷尚未達到致殘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的的范圍包括以下7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二)因傷致殘的賠償范圍因交通事故致殘的,賠償范圍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根據情況提出以下賠償項目: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二、事故定義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 ·商標侵權的免責情形是什么 商標侵權的免責情形是什么《商標法》第六十四條【商標侵權糾紛中的免責情形】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應用:被控侵權人的免責情形有哪些本條規定了兩種免責情形,一是從專用權人權利瑕疵的角度規定的,二者是從銷售者無侵權主觀故意的角度規定的。1.商標專用權人三年內未實際使用注冊商標且無其他損失的。如果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2.銷售者無侵權故意且證明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所謂“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是指銷售者能夠提供進貨商品的發票、付款憑證以及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社保賠償多少錢?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社保賠償多少錢?一、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社保賠償多少錢?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七條 ·上下班時間自己摔骨折算工傷嗎 在對工傷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可能因為工傷職工想要多賠,單位想少賠,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而產生工傷事故糾紛。那么此時該如何來處理工傷事故糾紛呢?相信很多人對此都不太了解,接下來,律圖小編將圍繞這一問題為大家做簡要分析,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一、上下班時間自己摔骨折算工傷嗎走路上下班的,作為一個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發生意外,是否能認定為工傷呢,這個需要區別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這個是肯定不能構成工傷的,因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沒有注意到相關環境,且此時也是同樣沒有處于交通環境這個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車撞到了呢,是否能認定為工傷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車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認定為工傷的,因為機動車一般與行人發生意外的,機動車是負主要責任的,交通環境的大前提也滿足了,所以是能夠構成工傷的,最后一種情形,行人被助力車、行人撞到的能否認定工傷呢,助力車由于不是機動車,所以跟行人的性質基本是一樣的,就看誰的責任大一點。二、上下班途中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 ·一、交通事故損傷鑒定書多久出具? 一、交通事故損傷鑒定書多久出具?據相關規定,法醫于評定材料齊備后3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檢察機關僅限于偵查工作需要,不得對外開展鑒定活動;不允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設立鑒定機構,以體現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法律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但是,一些交通大隊出于某種利益的考慮,仍然置國家的法律于不顧,還是讓當事人到公安機關的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由于其不具備鑒定資質,導致敗訴的案例時有發生。當事人必須充分重視司法鑒定工作的重要性,鑒定結論作為一項重要的證據,其公正性、權威性、客觀性和科學性與其他證據相比其效力幾乎是不容質疑的。當事人應當掌握一些司法鑒定常識,熟悉司法鑒定工作的原則、依據、流程、收費標準和技巧。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如何申請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傷殘評定,也可以在起訴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當時也可以委托律師事務所 ·國家對于違約金的規定是什么? 國家對于違約金的規定是什么?《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二、違約金上限違約金可 ·刑法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有哪些 刑法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有哪些《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監外執行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二、監外執行怎么辦?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監獄法》的有關規定,對于不同階段且具備監外執行條件的犯罪分子,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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