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優先購買權發生沖突時如何解決 優先購買權發生沖突時如何解決當以上兩者發生沖突時,通常認為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先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一般分為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和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出租人欲出賣作為租賃標的物的房屋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1、共有人出賣的其應有部分與其他共有人的應有部分共同構成一個所有權關系,附在同一個物體之上;而共有人出賣的應有部分與承租人的關系只是租賃的關系。2、所有權的存在是無期限、永恒的 ·一、最高院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時效是如何認定的? 一、最高院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時效是如何認定的?最高院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時效的認定是買賣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房屋買賣合同顯然是適用訴訟時效的,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標準是什么? 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標準是什么根據現行《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自由約定婚前及婚后財產歸屬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無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所得除了個人特有財產外,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夫妻共同財產包括:1.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可見,當事人可以根據各自婚姻的特殊性 ·交通事故對方訛詐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對方訛詐怎么辦?如遇到訛詐的人,只要及時去報警。即可在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以及與對方商談之時,注意搜集、保存相知關證據,以證明客觀事實的真實存在。同時盡快通知車輛所在的保險公司,熟記保險有關條款,保管好相關票據和事發地事故處理部門的證明材料,以便將自己可能承擔的交通事故賠償損失轉由保險公司承擔,避免或者減少自己的損失。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到達現場后制作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進行調解。如果不適用調解的,在 ·檢察退偵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檢察退偵的法律規定是什么?檢察退偵的法律規定是檢察院將案件材料退回刑事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待補充偵查完畢,證據確實充分的,再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作進一步調查、補充證據的一種訴訟活動。案子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從新打回公安進行的才算補充偵查。二、具體程序是怎樣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