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義務、權利 依《合同法》的規定,保管合同中寄存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支付保管費。有償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規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費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之一。保管人收取了保管費,才能依約履行保管義務,因此,按合同約定支付保管費,是寄存人(委托人)的基本義務。 二、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是保管人為寄存人(委托人)保管物品,委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的物品,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不交付保管物品,保管合同不成立。《合同 ·保管合同的法律定義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條對保管合同的界定為“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從合同法的規定可以看出,保管合同自委托人交付保管物時成立(另有約定的從約定)。保管合同的成立,不僅是委托人和保管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還必須具備委托人將保管物交付保管人這一必備要件。 保管合同是有償服務合同,《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條規定“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同時保管人向委托人交付保管憑證。”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為目 ·倉儲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倉儲合同中保管人的違約責任: 一、保管人驗收倉儲物后,在倉儲期間發生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規格、型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二、倉儲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保管人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三、倉儲期間,因約定的保管條件發生變化而未及時通知存貨人,造成倉儲物的毀損、滅失,由保管人承擔違約損害責任。 倉儲合同中,存貨人的違約責任: 一、存貨人沒有按合同的約定對倉儲物進行必要的包裝或該包裝不符合 ·存貨人與倉儲保管人的義務 依《合同法》規定,倉儲合同中存貨人應履行如下的義務: 一、存貨人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將合同約定的倉儲物的數量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的方式和支付地點向倉儲人交付合同約定的運費、修繕費、保險費、轉倉費、倉儲費等費用; 二、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倉儲物并及時入庫; 三、需包裝的物品,應將其妥善包裝; 四、向倉儲保管人提供有關倉儲物驗收的資料; 五、倉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蝕、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變質物品,存貨人應說明其性質,并提 ·倉儲合同保管人的權利 倉儲合同保管人享有的權利: 一、《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相關資料。”在存貨人違反《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時,倉儲保管人有權拒收倉儲物,也有權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損失,并有權要求存貨人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要求存貨人提取倉儲物的權利。1、合同約定的倉儲時間屆滿時,要求存貨人按期提取貨物,因存貨人延遲提取倉儲物,有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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