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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確定試用期 在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而又無其他證據證明有試用期的情況下,應當認定用人單位放棄了試用期,雙方勞動關系中不存在試用期問題。這就要求用人單位通常必須在建立勞動關系時就要訂立勞動合同,或至少就試用期達成約定,否則此后再訂立勞動合同就可能無法約定試用期。這樣處理顯然有利于促使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現《勞動合同法》推進勞動合同簽訂、規范勞動秩序的目的。至于用人單位能證明不簽訂勞動合同系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的,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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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對婚后買房財產如何分割? 一、離婚時對婚后買房財產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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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金嗎?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金嗎?在勞動關系中,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1、單位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按照職工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賠償金。2、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解除勞動關系的,且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應多支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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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未簽訂合同有什么處罰 企業聘用員工,與員工建立勞工關系,是需要通過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來確立的,不管是對于企業來說還是對于員工來說,勞動合同都是對自己的一種保障。而在勞動法中,也要求企業必須簽訂合同。那么勞動合同法未簽訂合同有什么處罰?未簽訂風險有哪些?下面,就讓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一、勞動合同法未簽訂合同有什么處罰1、雙倍工資的懲罰如果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曾經規定如不簽合同,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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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樣才算夫妻分居,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相信您都聽說過“冷暴力”這個詞,它更多的是被用在婚姻中,即夫妻之間發生矛盾時,不吵架或是暫不離婚,而是選擇分居。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怎么樣才算夫妻分居呢?而在夫妻分居的情況也還需要符合其他的條件,才能離婚。下面我們就來為您做詳細介紹。一、怎么樣才算夫妻分居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