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多重買賣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權的認定 一、多重買賣合同怎么履行 1、多重買賣合同的各個買賣合同均尚未實際履行的。出賣人可以自由選擇某一買受人履行合同的交付義務,但同時,其他買受人可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以履行合同違約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其他買受人也可依《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請求解除合同,并就合同未履行遭受的損失向出 ·預約與本約如何區分 (一)判斷標準之一:是否須另外訂立買賣合同?當事人所訂立的合同,究竟是買賣合同本約,抑或是買賣預約?應依當事人的意思決定。如果當事人的意思不明,則應通觀合同全部內容決定之。如買賣合同全部要素均已達成合意,據此雙方均可履行各自義務,實現締約目的(一方獲得標的物所有權、他方獲得價金),而無須另外訂立合同,即使名為預約,亦應認定為買賣合同本約。反之,必須另行訂立合同,才能實現 ·離婚后孩子的探望權 夫妻離婚后,沒有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根據《婚姻法》第48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但是須注意的是,這里強制執行的對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協助責任的有關個人和單位,而不是子女。因為探望權糾紛案件涉及人身問題,如果執行不當,會對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傷害。此外,如果子女已滿10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 ·錄音證據怎樣才有效 錄音證據怎樣才有效 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在書面證據缺乏的情況下,錄音證據在很多案件中就成了關鍵。“錄音”方式取證,尤其是私下錄音是否合法?“錄音證據”能起到什么作用?錄音取證要注意什么? ·經營性用房拆遷補償估價 1、合法原則 ⑴產權的合法性。無法確認合法產權的經營性用房,必須在估價報告中說明估價及估價結論是以估價對象具有合法產權為假設前提。我們在拆遷中發現由于歷史原因,很多被拆遷房屋根本就沒有進行過權屬登記,因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估價機構必須注意合理回避潛在的風險,對于沒有或者無法核實合法產權的房屋,必須在報告中特別予以說明。 ⑵用途的合法性。估價人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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