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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欠繳社保可以隨時辭職嗎? 用人單位欠繳社保可以隨時辭職嗎單位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金,職工可以隨時辭職,并且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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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個人債務不得強制執行共有房產嗎 丈夫個人債務不得強制執行共有房產嗎?對丈夫個人債務是可以強制執行共有房產的,對夫妻共有財產,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但需保障配偶方的財產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明確規定,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并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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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信托的功能 透過遺囑信托,由受托人確實依照遺囑人的意愿分配遺產,并得為照顧特定人而做財產規劃,不但有立遺囑防止紛爭的優點,并因結合了信托的規劃方式,而使該遺產及繼承人更有保障。因此,遺囑信托具有以下功能:1、可以很好地解決財產傳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榮耀。通過遺囑信托,可以使財產順利地傳給后代,同時,也可以通過遺囑執行人的理財能力彌補繼承人無力理財的缺陷。2、可以減少因遺產產生的紛爭。因為遺囑信托具有法律約束力,特別是中立的遺囑繼承人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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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順序及分配夫妻離婚規定是什么? 財產繼承順序及分配夫妻離婚規定是什么?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時,《婚姻法》還對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延進行了規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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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金舉證責任是原告嗎 合同違約金舉證責任是原告嗎?合同違約金的舉證責任不是原告,一般情況下是被告,按照一般的民事訴訟舉證規則“誰主張,誰舉證”,似乎應當由被告舉證證明違約金約定過高。事實上,被告很難舉證原告的損失狀況,因為被告根本不掌握此方面的證據。筆者認為應當由原告來舉證,因為違約金是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有義務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合理性和正當性,雖然合同明確約定違約金的,可以免除原告對損失的舉證責任,但這只是一般情況,當被告提出違約金過高時,應當適用例外規則。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