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我們都知道 我們都知道,繼承法中規定了一種繼承類型叫做代位繼承,簡單來說,代位繼承就是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遺產。孫子女、外孫子女就是代位繼承人。那么代位繼承人是繼承人嗎?概論代位繼承是本位繼承的對稱。又稱“間接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被繼承人子女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子女的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在代位繼承中,死亡的繼承人是被代位人 ·收購公司審計流程是什么? 收購公司審計流程是什么在收購公司審計流程中,審計內容包括以資產清查為核心的財務報表審計、資產主體結果審查等。具體審計的步驟及內容如下:①分析、比較過去幾年的財務報表,核實利潤的真實性,尤其是重點審計有無應調整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的重要事項。②實地觀察機器設備的數量、運轉情況、報廢和破舊設備比鍘和估價額的準確性。③對債權債務進行全面盤點清查,研討銷售債權評價的妥當性,特別是不良、滯留債權收回的可能性。④有無存貨積壓現象。⑤土地、建筑物的地點確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曠工多少天作自離?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曠工多少天作自離?1、《勞動合同法》沒有自離規定,《勞動法》第25條、《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同居”與"通奸”? "同居”與"通奸”?在新法中,在第三條明確增加規定了"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并且在"第五章 救濟措施也法律責任”第四十六條中規定了對無過錯一方的救濟。二、宥恕問題新法規定了"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為法定離婚理由,但是卻沒有規定相應的宥恕問題及其效力,這將導致了一個人只要一旦實施過上述行為,則將終生被置于離婚過錯方的境地。三、遺棄之解釋與問題新婚姻法在總則里增加規定了一個宣言性的禁止條款,個人覺得 ·房屋買賣糾紛管轄地的規定是怎樣的? 房屋買賣糾紛管轄地的規定是怎樣的?實務中,對于“不動產糾紛”范圍的理解,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認為凡涉及不動產的糾紛,包括物權糾紛、合同糾紛以及侵權糾紛等,都屬于不動產糾紛。二是認為僅指不動產物權糾紛,不包括不動產債權糾紛。對于與不動產有牽連關系的如房屋中介糾紛、購房款糾紛等,不屬于不動產糾紛。三是認為不動產糾紛應限制在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范圍。隨著《民事訴訟法解釋》的施行(2015年2月4日),該問題得到了統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