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共同遺囑何時生效 共同遺囑何時生效遺囑是死因行為,而共同遺囑由于其在主體上是復數的,這就意味著在多數情況下,遺囑人存在著先死后死的時間差,這又直接導致共同遺囑在生效時間上的復雜性。共同遺囑的生效時間依據共同遺囑的不同內容大致有以下幾點:1、對于相互指定對方為自己的遺產繼承人的夫妻共同遺囑的生效時間,自任何一方死亡時即時生效,死亡方的意思表示生效,生存方的意思表示失效。2、對于共同指定第三人為遺產的繼承人的共同遺囑,僅在共同遺囑人都死亡后整個共同遺囑才發生效 ·確定小孩撫養費支付數額的一般原則 確定小孩撫養費支付數額的一般原則1、子女的實際需要原則我國《婚姻法》在解決子女撫養問題時的基本原則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在父母離婚后,受傷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離婚訴訟確定撫養費的數額時,法官一般會優先考慮子女的實際需要,同時還會參照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離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質量明顯下降。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適當調整原則父母離婚后,無論子女隨父或母生活,另一 ·遺囑整體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遺囑整體無效的情形有哪些1、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繼承法》第22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最高法《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1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因此,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如果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 ·多份遺囑誰的效力最高 多份遺囑誰的效力最高1、如果多份遺囑中沒有公證遺囑:根據《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由此可見,在同等層次的遺囑之間,后立的遺囑效力高于先立遺囑的效力。2、如果多份遺囑中有公證遺囑:根據《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因此,在不同層次的遺囑之間,公證遺囑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遺囑效力。同時這一點在司法解釋中進一步得到體現,根據《最高 |
| 泰山區 岱岳區 肥城 寧陽 東平 新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