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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可以不還利息的情形有幾種 借款人可以不還利息的情形有幾種1、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2、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3、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張三借給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張三借給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利息,提前還的話可以不用按照合同約定的利息來還,而是根據借款的實際時間來算利息,也就是說借款人提前還錢是劃算的。二、民間借貸約定利息首先,民間借貸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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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一些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時候,我們就要依法 在工作中,一些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時候,我們就要依法去解決勞動關系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了解關于勞動關系的法律知識,要解除勞動關系就必須寫一份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那么,我們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模板有怎樣的了解呢,下面讓為我們分享一下吧!一、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模板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模板同志于年月日進入本單位工作,現與本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原因如下:1、合同期滿:期滿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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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間隔時間猝死算不算工傷 工作間隔時間猝死算不算工傷?符合法定條件的才算是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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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間犯新罪的處罰規定是什么 緩刑期間犯新罪的處罰規定是什么緩刑期間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據刑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數罪并罰。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緩刑作為一種特殊的行刑制度,是對犯罪分子判處一定的刑罰而附條件地不執行。由于原判刑罰尚未實際執行,因此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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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在開庭后還能提交證據嗎? 當事人在開庭后還能提交證據嗎開庭后還可以提交新的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新的證據”,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準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二)二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