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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若夫妻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是訴訟的話,意味著雙方無法就離婚的事項協商一致,就只能通過法官來判決。而這個時候,為了替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有的人就會聘請律師。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離婚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呢?接下來,我們就來告訴您離婚訴訟有沒有必要請律師。一、離婚訴訟有沒有必要請律師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識或者閱讀了一些書籍,就自認為自己足可出庭應對,不必聘請律師。這其實是危險的嘗試,以自己的權利作賭注。實際上,專業知識和訴訟技巧決非一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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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怎么算 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怎么算人身損害糾紛中,可能會出現一方為了少賠就難免會拖延賠償時間,有時候拖到受害人都無法向法院起訴,因為過了訴訟時效。那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怎么算呢?本文為您做詳細解答,幫助你進行具體了解。一、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1、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對于因交通事故受傷害的,當事人申請交警部門調解未達成協議的,訴訟時效從取得調解終結書之次日起算;當事人就損失達成賠償協議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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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給女方買的首飾離婚屬于誰 結婚給女方買的首飾離婚屬于誰一、結婚給女方買的首飾離婚屬于誰?結婚給女方買的首飾離婚時視為女方的個人財產,婚前男方給女方買的首飾如果沒有特別說明的話應該視為是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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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無效案件的原因有哪些? 自書遺囑無效案件的原因有哪些?1、處分了共有財產,遺囑部分無效。《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8條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為無效。2、書寫不規范太隨意遺囑無效。遺囑應當明確具體,符合一定的格式。根據《繼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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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150條中止情形有哪些 民事法150條中止情形有哪些?(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二、民事訴訟審理期限的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