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備真實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備與其相關的民事活動的責任能力,他們所立遺囑,超越了法律規定的范圍,法律規定其從事的民事活動無效,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侵害。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 ·公安機關批捕權是否享有? 一、公安機關批捕權是否享有?批捕權是國家司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關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具有權威性作用和決定性影響,批捕權與審判職能相適應,并有助于實現程序正義,因而由審判機關行使批捕權具有重要意義。在刑事訴訟中承擔控訴職能的檢察機關不能享有批捕權,否則,不僅會打破作為現代訴訟程序核心機制的控、辯雙方的平衡性,而且也容易使該項司法權力成為失去制約的法外特權,導致刑事司法嚴重不公。逮捕的決定機關是檢察院或法院, ·婚內財產協議與私生子是否有繼承權? 婚內財產協議與私生子是否有繼承權?婚內財產協議中如果約定私生子沒有繼承權,那么私生子是沒有繼承權的。婚內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是否給予私生子需要雙方協商。婚內財產協議是指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因為夫妻約定的婚內財產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很多夫妻在作財產約定 ·一般侵權之債是否能轉讓? 一般侵權之債是否能轉讓?侵權之債是否能轉讓?侵權行為之債,是指行為人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而使他人遭受損害時,行為人依法應對受害人承擔責任,構成侵權行為之責。依據法律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轉讓。下面是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離婚隱藏轉移財產怎么辦? 離婚隱藏轉移財產怎么辦?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