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訴前應注意收集哪些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釋對可以用哪些證據確定權利人,可以用哪些證據認定侵權行為,作了明確的規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確權之訴或侵權之訴前應注意收集這些證據: (一)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 (二)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 ·發生著作權民事糾紛,到哪里打官司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專利糾紛案件以及本轄區內影響重大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法院管轄的案件,而著作權糾紛案件一直不屬于中級法院一審管轄。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釋,從2002年10月15日起,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已轉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另外,因在此之前部門基層法院已經積累了相當的審判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的經驗,因此該解釋同時還規定: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 ·發生著作權糾紛的處置 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之間就著作權的行使而發生的爭議。發生著作權糾紛,依《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采取調解、仲裁、訴訟的方法解決。 一、調解。《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調解,是糾紛當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則,在互相諒解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一種方法。當然,達成協議后,很可能也會出現一方反悔、不執行調解協議,調解失敗,當事人還可以向人民 ·權利人申請責令停止侵權或證據保全 申請責令停止侵權,申請責令停止侵權是權利人的訴前法律行為。即,權利人在提起訴訟前先提出申請,申請人民法院責令行為人停止侵權,以及時保護、制止、減少其損失。 權利人申請證據保全,是權利人認為證據有可能滅失或者證據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為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與案件事實有關的證據的法律行為。 對于2001年10月27日以前發生的侵犯著 ·侵犯著作權的民事制裁 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依法給予侵權人的非刑事的處罰。民事制裁的主要形式有: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罰款、拘留等。 侵犯著作權的民事制裁,是指侵犯著作權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給予上述的一項或幾項處罰。 給予民事制裁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