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上訴不加刑的范圍包括哪些? 在一些案件審理完結后,被告人會對法院審理結果不服,從而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我們國家為了保障被告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在相關法律中規定了上訴之后,在第二審的判決中不加重刑罰,但是它有一個適用范圍。那么,上訴不加刑的范圍包括哪些?我們將為您解答。上訴不加刑的范圍包括哪些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這是上訴不加刑原則在中國法律中的體現。實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條件是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條件是哪些一、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條件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人以上);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根據行業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檔:10萬,30萬,50萬);3、股東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二、注冊所需要的相關材料1、申請報告;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在實際工作生活中,因為各種原因,當事人可能會對仲裁結果不服,這時候,當事人可能會想撤銷已經裁決了的仲裁。為保證我國仲裁的公平正義,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了幾種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下面就一起和我們來了解一下吧。所謂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是指對符合法定應予撤銷情形的仲裁裁決,經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撤銷仲裁裁決的行為。我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 ·土地用途分類具體有哪些? 土地用途分類具體有哪些?一、土地用途分類具體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條規定: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 ·債權轉讓與債務承擔的規定是什么? 債權轉讓與債務承擔的規定是什么一、債權轉讓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無須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還是有效的)。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2、禁止債權轉讓的情形①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主要指基于當事人特定身份而訂立的合同);②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③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3、債權人權利的轉讓,不得損害債務人的利益,不應影響債務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