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變更撫養權的幾種情況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 ·變更子女撫養權行嗎? 張女士:我前年和前夫離婚,因當時我沒有工作,法院判決兒子歸他撫養。現在我找到了工作,有了經濟來源,兒子也想和我一起生活,請問我能要求變更兒子的撫養權嗎?律師解答:關于變更撫養權的問題,張女士可先與前夫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 ·對子女的撫養何時終止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一知持續到子女成年并能獨立生活為止。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及《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有關規定:⒈父母撫養子女一般到18周歲為止,年滿18周歲的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⒉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時協議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經過若干時間他方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的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復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關于處理撫養糾紛中兩個問題的請示收悉。第一個問題。據你院來文所述,男女當事人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對孩子撫養問題,當時以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不負擔撫養費達成協議,過若干時間(如一、兩年)后,撫養孩子的一方以新婚姻法第三十條為依據,向法院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用的訴訟,另一方則據原協議拒絕這種要求,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我們認為: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父母與子女間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我國公民與外國公民離婚后的子女撫養費問題的批復 196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電報請示的關于我國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與蘇聯公民阿利杜格利木娃·格烏格離婚后的子女撫養費問題;并提出“今后中國一方同外國另一方離婚的案件,一般不再判生活費或撫養費;要判也一次給付清”的辦法。經本院與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聯席會議討論提出如下原則:關于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給付阿利杜格利木娃·格烏格子女撫養費的問題,因阿力也夫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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