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審前程序律師辯護從什么時候開始? 刑事審前程序律師辯護從什么時候開始?審前程序是刑事公訴案件自刑事訴訟啟動至審判機關受理案件前的程序,具體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三個階段。在刑事審前程序中,從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傳喚之日起,到移送審查起訴到人民法院之前,律師可以介入行使辯護權。2013年新修訂《刑事訴訟法》實施以前,只承認律師從檢察機關對案件審査起訴之日起開始作為辯護人參與到訴訟程序中。為適應刑事訴訟審前階段律師辯護普遍性的世界發展趨勢,新《刑訴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犯罪嫌
·
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罰?要看酒精含量以及人員傷亡情況而定、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涉嫌構成交通事故罪,應當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
·
判刑6年7個月能減刑幾次 我國《刑法》并沒有明確減刑次數,但是卻有減刑后實際執行刑期的規定,最多可減原判刑期限的二分之一。《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
·
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找誰投訴
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找誰投訴1、協商不成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主張支付工資。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3、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求大隊解決;4、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
·
《民法典》關于債權債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關于債權債務的規定: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