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父母請求分割去世子女財產可以嗎? 父母請求分割去世子女財產可以嗎?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屬于法定第一繼承人,所以她父母對她的個人財產有繼承權。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屬于法定第一繼承人,所以她父母對她的個人財產有繼承權。配偶、子女、父母均屬于第一順序。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故她父母可要求分割女兒個人財產的部分。此外,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 ·一、婚后乙方不上班離婚時財產分割怎么處理? 一、婚后乙方不上班離婚時財產分割怎么處理?婚后一方一直不工作,離婚時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一般應平均分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四十條 ·自動撤訴與訴訟時效中斷的關系是什么? 自動撤訴與訴訟時效中斷的關系是什么?兩者的關系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撤訴的行為,對于抗訴的行為也可以視為起訴的后續情況,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于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 ·案件的移送管轄可以移送幾次 案件的移送管轄可以移送幾次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轄幾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睋艘幎?,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 ·酌定量刑須報最高法核準嗎 酌定量刑須報最高法核準嗎酌定量刑情節不需要報最高法院,量刑情節有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除處罰。在1997年刑法中,總則不再有加重處罰。如果需要加重刑罰必須在刑法分則中有明確規定,這一般是所謂的情節加重犯。1.從重處罰。在法定刑幅度內,適用相對于沒有從重處罰情節的情況較重的刑罰。2.從輕處罰。在法定刑幅度內,適用相對于沒有從輕處罰情節的情況較輕的刑罰。需要注意的是,從重處罰并不意味著法定刑的“中間線”以上判處刑罰,從輕處罰也不意味著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