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債務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債務免除的方法為: 1、免除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構成法律行為。因此,民法關于法律行為的規定適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債權人的代理為之,也可以附條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為單獨行為,自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債務消滅的效果。因此,一旦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 ·債務免除的法律特征 1、免除為單獨行為。 2、免除為債權人處分債權的行為。首先,免除為債權人拋棄其債權的意思表示,如其內容不屬于對其債權的拋棄的,則不是免除;其次,既然免除為債權人處分債權的行為,因而免除人應當具有處分該項權利的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為免除行為。無處分權時,也不發生免除效力。 3、免除為無因行為。免除 ·在哪些情況下當事人的解除權消滅 合同法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當事人的解除權消滅: 第一,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二,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沒有履行或沒有履行完畢以前,當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權而使合同效力消滅的行為。 法律規定解除的條件,實際上也是對在違約情況下的解除所作出的限制。在一方違約后,應當賦予受害人解除合同的權利,但這并不是說,一旦違約就可以導致合同的解除。一方面,在許多情況下,合同解除對非違約方是不利的,而且非違約方并非愿意解除合同,這時完全沒有必要解除合同。對違約解除情況在法律上無任何限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哪些 合同法規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第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為了切實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合同解除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外,債權人可請求損害賠償的范圍,不僅包括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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