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多式聯運合同的法律定義 多式聯運合同是指需要由兩種以上的不同運輸方式(如先陸路后水路)才能將貨物運到委托人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給委托人或者收貨人的運輸合同。按《合同法》第三百十七條規定,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多式聯運合同實施,對全程運輸享有承運人的權利,承擔承運人的義務。 多式聯運合同的經營人可以參加多式聯運的各區段承運人就多式聯運合同的各區段運輸約定相互之間的義務,但不影響多式聯營人對全程運輸承擔義務,否則,不構成多式聯運。 多式聯運人收到托運人 ·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定義 貨物運輸合同,即通常所說的貨運合同,是委托人將需要運送的貨物交給承運人,由承運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交付給委托人或者收貨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費的合同。 委托人與承運人簽訂貨運合同,應當按照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一、委托人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住址或者收貨人,以及所交付運輸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送達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相關情況。 二、委托人交運的貨物如果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委托 ·運輸合同的主體 旅客在運輸合同中具有雙重身份,其是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又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即合同的“標的物”。此說歷來不為傳統民法理論所接受,但從合同法原理和專門運輸法角度看,仍有深入研究之需要。 1、旅客的合同主體資格 就運輸生產關系的要求來說,客運合同中旅客的身高、體重決定承運人活勞動和物化勞動支付量,而旅客的其他狀況,如性別、國 ·運輸合同的法律定義 運輸合同是旅客委托承運人將旅客自己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運輸送到約定地點。由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費的合同。 運輸合同以運輸工具區分有“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水上運輸合同”四大類。從運輸對象分或劃分可為“旅客運輸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兩大類。從運輸方式上可分為“單一運輸合同、聯合運輸合同”兩種。 《合同法》對運輸合同作了如下的一般規定: 一、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客運合同的法律定義 《合同法》規定,客運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向承運人支付票款的合同。該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按交易習慣的除外。”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旅客取得的車(船、機)票是客運合同的書面形式,其旅客支付票價款是發出要約,承運人交付票據是承諾,雙方的真實意思的表示是票據,所以“自旅客取得客票時客運合同成立”。但是,也有例外,如按乘車習慣或乘車前征得司機、售票員同意,先上車后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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