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檢察院傳喚會不會被關押 檢察院傳喚當事人一般是不會羈押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不需要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才會采取傳喚的。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現在傷殘賠償還分農村和城鎮嗎 現在傷殘賠償的殘疾賠償金區分受害人的戶口是農村戶口或城鎮戶口,兩者的賠償計算基數不同,金額不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該規定表明:區別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應當根據賠償權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確定 ·緩期執行是什么意思? 緩期執行就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分為兩種:一種是緩刑,即判處一定的刑期且規定一定時間的考驗期,考驗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驗期內如果沒有違犯相關規定,考驗期滿后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另一種是死刑緩期執行,這個期限是2年,二年內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不再執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種。刑法第五十條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 ·行政處罰當場執行條件是什么? 行政處罰當場執行條件是什么?一、行政處罰當場執行條件是什么?行政處罰當場執行的規定具體如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第四十七條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 ·死刑緩期執行是什么意思 緩期執行就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分為兩種:一種是緩刑,即判處一定的刑期且規定一定時間的考驗期,考驗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驗期內如果沒有違犯相關規定,考驗期滿后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另一種是死刑緩期執行,這個期限是2年,二年內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不再執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種。刑法第五十條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