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審判監督程序概述 一、審判監督程序的概念和作用 (一)審判監督的概念 審判監督程序又稱再審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再次審理的程序。而只是對發生法律效力的違反法律、法規的判決、裁定,確實需要再審時所適用的一種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有如下特點: (1)審判監督程序是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監督的一種方式。 (2)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具有法定性。引起審判監督程序的法定原因是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 ·解讀新勞動合同法八大亮點 2007年6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勞動合同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繼《物權法》通過后與老百姓權益密切相關的又一部法律,律師解讀了此部法律是對勞動者,對用人單位,工會以及勞動行政部門所產生的重大影響,表示這部法律不但可能會解決勞動維權成本高的現狀,也提高了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此法實施日期是2008年1月1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這半年的時間都要加強學習《勞動合 ·律師辦理專利法律事務指引 目錄 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專利非訴訟法律業務第三章 專利民事訴訟法律業務第四章 與行政機關有關的專利法律業務第一節專利行政調解及查處第二節專利行政訴訟法律業務第三節專利海關備案及保護法律業務第五章 專利海關備案及保護法律業務第六章 &nbs ·勞動合同法十大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在1994年勞動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對員工的保護力度,提升了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的管理成本。新法出臺后,必將給實施多年的各地勞動合同條例和已確定的勞動關系立法模式帶來重大調整,同時,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理念也將面臨顛覆性的挑戰,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乃至用人單位的全面經營管理勢必受到深遠影響。 本文擬從用人 ·專利訴訟禁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這是根據世貿組織TRIPS協議的要求新增設的法律條款,屬于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權獲得的一項臨時救濟措施,在各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中都占有重要位置。這一制度在我國現行的訴訟法律體系中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一、關于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