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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子勞動合同具備法律效力么? 一、電子勞動合同具備法律效力么?《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那所謂的書面勞動合同,是不是必須紙質。其實不然。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也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數據電文形式,它們都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都屬于書面形式。我們在生活中經常見到,在互聯網上填寫一張表格,其中有一些協議條款,通過點擊按鈕表示同意,或者打勾表示同意。大量的生活實踐表明,這種行為是有效的,表示同意的一方需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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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的權利有哪些方面 隱名股東的權利有哪些方面隱名股東的權利:第一,認可隱名股東的投資收益。第二,對于顯名股東的無權處分,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對顯名股東無權處分的追償權。二、隱名股東的股權如何確認通過協商或是訴訟對隱名股東的股權確認。根據《公司法》、《公司法解釋三》等法律規定,隱名股東要確認公司股權的,一般應當滿足以下條件:1、隱名股東有充分證據證明已經實際出資或認繳出資。公司股權的確認,不能簡單機械地適用股東名冊、工商登記資料等,要充分考慮實際出資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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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后法院調解的如何處理? 訴前財產保全后法院調解的如何處理?保全后達成調解協議并履行的,可以申請解除保全措施,保全的目的就是為執行判決、調解協議。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給付內容。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應是有給付內容的,如不是因財產利益之爭,而是人身名譽之爭,無給付內容的,法院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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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認定需要什么證據? 一、重婚罪認定需要什么證據針對認定重婚罪,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夠證據證明重婚行為的,法院直接按自訴案件立案。而如果證據不足,由受害人請求公安機關偵察,然后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可見,搜集證據有多重要!!實踐中,搜集證據具體分為兩種情況:1、領了結婚證的法律婚姻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同居但沒有領結婚證的(1)對方與他人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眾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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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兄妹遺產需要什么條件 一、繼承兄妹遺產需要什么條件?繼承兄妹遺產的條件是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即沒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姐妹才能繼承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