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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離婚訴訟所需材料有哪些 其實無論是通過怎樣的方式離婚,此時基本都是要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材料,否則就無法順利辦理離婚手續,解除婚姻關系。那實踐中夫妻中的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所需材料都有哪些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提起離婚訴訟所需材料都有哪些提起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原告)應當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一)原告身份證復印件;(二)結婚證復印件;(三)離婚起訴狀;(四)夫妻財產清單;(五)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對方有過錯、或財產權屬的相關證據。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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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訴訟時效一般是多長時間 合同法訴訟時效一般是多長時間?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1年訴訟時效。身體收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民法通則136條)3年訴訟時效。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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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流程是怎樣的?1、出險報案。(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2)同時速向保險公司報案(48小時內)。2、損失確認。(1)向保險公司咨詢有關第三者或車上人員死亡的賠償標準。(2)到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和事故調解。3、申請索賠。盡快收集必要的索賠單證,10天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4、訴訟: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5、領取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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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辦理入職需要注意什么? 隨著人口增加,工作職位每年也是數以千計增加,人們找工作的途徑也越來越多,并且供人才招聘、求職、找工作、培訓等在內的各種信息,還有許多關于更多求職找工作信息也越來也多了。那么入職的時候,你知道辦理入職需要注意什么呢?入職登記要詳細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可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沒有向用人單位主動告知的義務,單位要預防欺詐,必須主動向員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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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期房的風險包括哪些 買方雖然還沒有取得產證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根據買賣合同享有債權,而對債權進行轉讓是合同法上規定的權利,也并不違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轉政策并不能影響合同的效力。但同時,我們要知道,期房的轉讓是有風險的。那么,轉讓期房的風險包括哪些?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轉讓期房的風險包括哪些作為簽訂期房轉讓合同的買方,雖然不用擔心合同效力問題,但還必須看到不予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存在一定的交易風險,這種風險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1、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