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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財產保全費用如何支付? 訴前財產保全費用如何支付?財產保全除了提供相應的擔保外,是要根據保全財產的申請數額收取一定的費用的,而財產保全的費用通常會由敗訴方承擔,但也和訴訟費用一樣,是必須由申請方先行墊付的。如果訴前申請財產保全,還要看各地法院的實踐運作,審查比較嚴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進行這樣的操作。而會將起訴狀和保全申請一并移送審判庭有審判員具體操作保全事宜。訴訟費用和保全費用一樣,通常由原告(申請人)墊付,但是判決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敗訴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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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支付的代通知金一般是多少錢? 單位支付的代通知金一般是多少錢?終止勞動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勞動合同終止前,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的,應該支付沒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對應的工資的賠償,這是一種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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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指定監護人可指定幾人 現如今,農村的留守兒童現象是非常嚴重的,年輕的父母們為了家里的經濟,常年在外工作,只希望有錢供孩子上學。所以很多孩子的監護人都是他們的爺爺奶奶、又或者是家里的親戚。對于監護人呢,我們只要以為是照顧孩子的人就是監護人了。一、在法律上來說,監護人可以是指定的多個人嗎?民法典里有規定,在生活上不能自理的老人、沒有成年的孩子或者是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他們的監護人可以是自己的近親屬和關系比較好的朋友,可以根據被監護人與具有監護資格人之間的關系來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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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的行使效力有哪些? 在債清償的過程中,債權人可以行使代位權,但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不得超出債務人權利的范圍,債權人也不得擅自處分債務人的權利,債權人不得請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給付義務,否則會影響代位權的效力。那么,代位權的行使效力有哪些呢?也就是說,行使代位權會有什么效力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闡明。一、代位權的行使效力有哪些代位權的行使效力如下:1、債權人代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在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以前,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權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喪失。當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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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上訴書提交的時間是多久 一、民事訴訟上訴書提交的時間是多久?①必須是向有管轄權的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通常在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書后都會有“不服本判決(或者裁定)在15日內(裁定為10日)向××中級(或者高級、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字樣,因此,只要按照要求填寫即可。②上訴書的內容必須明確,一般應針對一審判決的內容闡述自己觀點,提出一審所認定的事實、適用法律錯誤的地方,以便要求上級法院予以糾正。上訴書:是指當事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不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