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公租房的特征 第一,保障性。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 ·公租房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也就是說拆遷公有租賃房屋的,拆遷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該房屋內的其他居住人,雖然也享有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利益,但無權和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因公有租賃房屋拆遷產生的糾紛很多,但大多都是因為享有簽約權利的承租人對被拆遷房屋獲得的補償后,私自處分或欲占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賃權其實是居住權利的體現,其可以轉 ·公租房使用權允許轉讓的情形 1、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公有住房的承租權在沒經產權所有人允許的情況下,不能擅自轉讓。如果征得產權所有人或單位的許可,并且授權承租方負責任轉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轉讓,但是得辦理相關的手續。2、一般情況下,私人對公租房沒有產權,承租人只有使用權,無繼承問題,只有承租人變更問題。承租人不能自動變更,需要申請變更,且變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戶口在該公租房內的所有使用權人的同意。3、公租房是國家為居住困難的群眾提供的一種保障性住房 ,只有符合一 ·公有住房使用權交易的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間以無償或有償方式互換公房承租權。公房承租權互換限于使用權和使用權之間,公房承租人之間以結算差價的方式互換承租權,也就是說,雙方在住房面積、位置、結構、朝向、設施、成新、居住環境等方面的差異,由交換一方向另一方給予適當的貨幣補償,補償數額由雙方自行議定。2、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權交換住房產權。公房承租權交換住房產權,即承租人可將公房使用權作價,通過補差價的方式購買私房、商品房。取得原公房使用權的私房主或開發商成為新的 ·公租房拆遷時同住人的認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公租房內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已經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2、其他住房,僅指福利性質取得的房屋,包括公租房、福利分房、部分出資的福利房、單位補貼過半的商品房、按公房出售政策購買的產權房、公房被拆遷后的安置房(包括出資很少的產權房)。3、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是指在他處房屋內人均面積不足法定最低標準的情況。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