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明示先期違約的條件 構成明示先期違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合同必須有效成立。 2、明示違約方必須明確地、自愿地、肯定地、無條件地、確定地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來后不履行合同義務。被迫地、含糊其辭地或附條件地向另一方當事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不構成明示先期違約。 3、對方表示的不履行,必須是重大的不履行,即 ·不適當履行的法律定義 不適當履行是指債務人雖然履行了債務,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情形。其構成要件為: 1、須有履行行為; 2、須債務人的履行不當。履行不當是指債務人的履行行為有違于債務履行的目的; 3、須可歸責于債務人。不適當履行可分為瑕疵給付與加害給付兩種。瑕疵給付,是指債務人雖然履行了債務,但因履行有瑕疵 ·受領遲延的法律定義 受領遲延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的履行應當受領而不為或不能履行。其構成要件為: 1、須有債權存在。 2、須債務人的履行需要債權人的協助。 3、須債務已達履行期。 4、須債務人已經實行或提出履行。 5、債權人不 ·給付遲延的法律定義 給付遲延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時,能夠履行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其構成要件為: 1、必須有合法債務存在。 2、履行必須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應以履行期限到來時來確定。如果履行期限到來時不可能履行,則為履行不能。 3、必須債務已屆履行期。對于定期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則不必經過催告即可構成遲延。對 ·先期違約的法律定義 先期違約,又稱預期違約,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中,明確表示為明示先期違約;以自己的行為表明為默示先期違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