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執行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執行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執行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包括以下幾類,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 ·暫予監外執行規定2023年是什么? 暫予監外執行規定是什么?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65條作了明確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1.罪犯有嚴重疾病需保外就醫。2.罪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 ·毒品犯罪團伙的主從犯會怎么處罰? 一、毒品犯罪團伙的主從犯會怎么處罰?對于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按集團毒品犯罪的總數量處罰;對其他主犯,應按其所參與的或組織、指揮的毒品犯罪數量處罰;對于從犯,應按其所參與的毒品犯罪的數量處罰。首先,對主犯要區別對待。主犯分為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和除首要分子之外的一般主犯。由于這兩種主犯的罪行和主觀惡性有所不同,對他們的處罰也應有所區別。根據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要按照集團進行毒品犯罪 ·犯罪既遂的實質標準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實質標準是什么?犯罪既遂的實質標準是犯罪行為通過犯罪分子的一些舉動造成了實際的后果,據刑法分則各種犯罪構成的具體規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論,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幾種形式:結果犯、危險犯、行為犯、舉動犯。根據刑法對各類犯罪既遂的定義,我們可以了解到犯罪既遂的標準從根本上說是行為人所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類型的犯罪,法律設定的構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斷標準也應具體分析。各類既遂犯罪的構成要件不同,并有 ·一、執行階段放棄繼承是否允許? 一、執行階段放棄繼承是否允許?執行階段放棄繼承是允許的,放棄繼承權既可以口頭的形式,也可以是書面的形式,書面形式則需要寫一份放棄繼承權聲明書,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經過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響沒有經過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的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棄繼承權,想恢復繼承權則需要由法院決定。所以,放棄繼承權是否需要公證根據自身情況決定,因為公證還是需要收費的。二、放棄繼承權的程序和注意問題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是指公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