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刑法關于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刑法關于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是什么?一、刑法關于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是什么?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1、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3、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4、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5、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 ·一、汽車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一、汽車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購買的車輛,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所購買的車輛如果有書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即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姻法》第19條第1款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二、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 ·國企上班不簽勞動合同應該怎么賠償 國企上班不簽勞動合同應該怎么賠償《勞動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法》第十四條規定,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法》第八十 ·共同離婚債務需要對方還嗎 一,共同離婚債務需要對方還嗎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此可以看出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屬于法定的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承擔償還義務,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確定各自的承擔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處的協議清償和判決承擔只對夫妻之間產生約束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 ·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一、退回補充偵查的程序是怎么樣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