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繼承開始的時間 繼承開始的時間 (一)生理死亡時間的確定 生理死亡又稱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臟搏動停止為生理死亡的時間。具體繼承開始的時間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遺產的接受與放棄 我國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依據該條的立法精神,繼承遺產的接受和放棄應當掌握以下兩個問題: (一)接受與放棄繼承的表示期限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放棄繼承的表示期限應當是從繼承開始時起到遺產處理時止。 ·遺囑繼承有哪些要求?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 我國民法規定,公民有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的權利,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進行處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公民個人財產的保護,但是,這種處分應 ·篡改遺囑一定喪失繼承權嗎? 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繼承權,但是依照法律規定的原因,繼承人也可能喪失其繼承權。其中,我國繼承法第七條第四款就明確規定,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所謂偽造遺囑,是指繼承人以被繼承人的名義制作假遺囑。篡改遺囑是指繼承人改變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的內容。銷毀遺囑,是指繼承人將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完全破壞、毀滅。根據以上法律,如果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了遺囑,但情節并不嚴重,不一 ·有效的遺囑條件 根據《繼承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有效的遺囑必須包括4個條件:一是立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即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具有立遺囑的資格,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所立的遺囑無效;二是所立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和偽造的遺囑均為無效遺囑,篡改的遺囑其篡改的內容無效;三是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即遺囑人不得利用遺囑處分不屬于自己所有的財產,不能取消或減少法定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的繼承權和繼承份額;四是遺囑的形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