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時另一方可否分得房產份額?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時,通常不會就出資與子女簽訂合同,也不會就該出資性質與子女進行特別約定,或就“未來離婚”如何處理進行商討。當婚姻關系走向破裂時,上述局面就很容易引發糾紛,夫妻雙方及出資的父母都有可能主張房產權益或返還出資款。父母為子女購房的這筆錢款,究竟是父母為與子女共同購房而進行的出資,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又或是父母為子女購房提供的借款?煒衡律師帶您了解。以案釋法張某與吳某是再婚夫妻,兩人于1999年登記結婚,2023 ·通過微信訂立的合同,合同簽訂地如何確定? 在數字經濟時代,通過微信等電子方式訂立合同已成為商事活動的常態。當糾紛發生時,微信簽訂的合同中“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的約定,其“合同簽訂地”應如何確定呢?煒衡律師帶您了解。基本案情山東某電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與江西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通過微信溝通簽訂了《電機購銷合同》,約定江西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在山東某電機有限公司處購買電機。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江西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拖欠部分貨款,山東某電機有限公司在多次催要 ·車輛未年檢與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保險公司不能免賠 案情簡介2025年6月8日,李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與高某某駕駛的案涉車輛(主車及掛車)發生交通事故。李某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車輛及所載貨物損壞。公安交管部門認定,李某某、高某某均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高某某系楊某某的雇傭司機。案涉車輛主車登記所有人為某運輸公司,掛車登記所有人為某物流公司,實際所有人為楊某某,該車輛在某運輸公司掛靠經營。該車輛在某財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100萬元,事故發生在 ·淺談如何應對以假離婚方式規避法院執行的行為 在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多數是挖空心思規避法律,逃避執行。其中利用假離婚逃避債務是一種常見的手段,一般都表現為在法院調解離婚或者是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約定將全部或大部分財產歸夫妻一方所有,而對外欠債的一方則承擔全部債務,導致債務人在表面上無財產可供執行,以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被執行人給付義務未清償完畢前,通過離婚途徑將應分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其個人財產的全部或大部分放棄分割給對方所有,或贈與給子女所有,同時自己承擔全部或大部分債務 ·因私請假回家,下班途中遭遇車禍是工傷嗎? 案情簡介周某是某公司員工。2024年3月9日7時58分左右,周某到公司后準備上班,因家中臨時有事需處理,周某通過電話向車間主任請假,獲得口頭批準,并于8時15分通過微信提交正式請假申請。后周某騎電動車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周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2024年7月6日,周某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公司認為,周某因私請假回家不屬于上下班途中,因此不應認定為工傷。處理結果人社局認定周某受傷屬于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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