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榕城區律師黃頁: |
榕城區法律咨詢 |
榕城區法律常識 |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是什么 在我國現在以及未來的經濟競爭當中,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的創造力以及未來的發展方向,而這些在企業當中都屬于商業秘密,所以如果在我國侵犯了其他人的商業秘密的話,是需要受到懲罰的。具體的懲罰可以分為民事懲罰和刑事懲罰。那么具體兩者都包含著什么樣的內容以及懲罰方式是什么呢?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一、民事責任情況:1.如果只是比較輕微的侵犯商業秘密,并沒有給企業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話,只需要在民事處罰的范圍之內進行懲罰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上升到刑事的高度。在實際的生活當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分為以下幾種。2.補償可以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等。對于普通的侵犯商業秘密,一般來講,所要受到的懲罰是停止侵害和賠償損失。3.所謂停止侵害,就是停止正在對于其他公司商業秘密的侵害。如果對于商業秘密的竊取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目前還沒有結束的話,那么如果被人發現了,就可以要求停止對于商業秘密的竊取,終止任何危害他人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4關于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如果盜竊秘密的行為已經發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在英美法系稱為揭開公司面紗制度,大陸法系里面如德國、法國則稱為直索制度,直索指“法人在法律上獨立性的排除,假設其獨立人格不存在情形”其法律概念為:當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時,通過揭開公司法人這層面紗,了解公司法人面紗背后的股東的法律責任。這一制度在《公司法》第20條第三款作了明確規定。這一制度是新公司法的立法亮點之一,和老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還有以下亮點確定了一人公司制度,規定了司法解決公司僵局的途徑,降低注冊資本門檻加強對中小股東的保護,確立了股東代位訴訟制度,取消對外投資的限制,禁止關系交易。等等,今天注重介紹揭開公司法人面紗制度。二、揭開公司法人面紗制度的法律依據1、《公司法》第20條第一款規定了“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第三款規定: ·如何查詢檢察院批捕令? 一、如何查詢檢察院批捕令?逮捕信息是他們內部信息,只公布在他們內部網里,也就是說只有公安部門的內部網才能查看。網上查詢的話現在只有很少的省市建設陽光執法才會將部分的批捕發布在互聯網上。想查誰的批捕信息就只能去派出所?!缎淌略V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第八十六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二、批捕之后就一定要等著判刑嗎?不一定,還要經過審查起訴程序,確定是否提起公訴。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和自行偵查終 ·一、營業執照被吊銷對法人有什么影響? 一、營業執照被吊銷對法人有什么影響?公司被吊銷法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1、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對于不依法正常注銷的,第三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吊銷。2、公司被吊銷后法人受到的限制:(1)工商黑名單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2)稅務方面會限制終身,稅務不僅僅限制法人和負責人,還包括股東、監事、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報稅,不能參與國有企業招投標。(3)企業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貸款和移民。(4)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飛機和高鐵,其子女不能出國留學。3、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牌企業數據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征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4、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企業的名稱不能再重新使用。5、銀行個人信用記錄 ·只有交強險保險賠償應如何賠? 只有交強險保險賠償應如何賠?一、只有交強險保險賠償應如何賠?1、如果只有交強險,則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2、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賠償限額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訴時效為多久? 一、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訴時效為多久?本罪經過十年不再追訴。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構成要件1、該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2、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3、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的。如果行為人不知情,不構成本罪;4、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經銷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并且經銷金額較大的行為。經銷包括批發、零售、代銷等形式。對于犯罪嫌疑人實施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時是否明知的認定,應當根據案件的客觀事實認定,只要能證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銷售的 ·離婚案件財產分割法律依據是怎樣的 離婚案件財產分割法律依據是怎樣的核心內容:財產分割判決法律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9條離婚時,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42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1條是怎樣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1條是怎樣的第七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過程中,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的語言文字。對不通曉我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為其提供翻譯;當事人通曉我國語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譯的,應當出具書面聲明。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外國籍當事人可以自己聘請翻譯,翻譯費由當事人承擔。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章涉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第六十八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規定執行外,還應當按照辦理涉外案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外國人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告知當事人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當事人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權利和義務。第六十九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處理完畢前,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不準其出境。第七十條外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訴前財產 ·車禍的誤工費保險公司理賠嗎? 車禍的誤工費保險公司理賠嗎?一、車禍的誤工費保險公司理賠嗎?只要標的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一定的責任,保險公司就應該在交強險中11萬限額內,全額承擔誤工費的賠償責任,要求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數,傷者單位出具出險前三個月的收入證明,扣款證明及納稅證明,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減少的部分,單位未扣工資的,不賠誤工費。交通事故保險如果是全險的話,保險公司應該賠償。通常誤工費包括工資部分,由全責方負責賠償。如果任何一方不賠誤工費(包括)工資,可以訴訟公交運輸責任、全責方意外傷害和人員公司工傷賠償。二、誤工費數額怎樣計算交通事故誤工費按照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和單位開具的誤工證明來計算具體誤工天數,然后結合勞動合同,工資收入證明以及個稅完稅證明等計算誤工期間的總收入損失。一般以事故發生前三個月的平均日工資來計算。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處罰的區別有什么? 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處罰的區別有什么?1、處罰措施不同。(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2、判定標準不同。(1)飲酒駕車的標準為: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2)醉酒駕駛的標準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車輛駕駛人員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據測算,80mg/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