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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中的債務分割是怎樣的 離婚中的債務分割是怎樣的離婚訴訟中對債務進行處理首先得認定債務是否存在,判斷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然后確立債務承擔的民事責任。如果在實體上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則應由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清償責任。在對債務的具體處理時,允許離婚雙方對債務的清償進行協議,除了明顯的逃避債務的約定外。如果在實體上認定債務是夫妻個人債務,則應由一方單獨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我國《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夫妻債務問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債務上。《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概念,再結合《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于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有兩個判斷標準: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 ·孕婦離婚有相關賠償款嗎 孕婦離婚有相關賠償款嗎一、孕婦離婚有相關賠償款嗎針對不同的離婚案件,可以主張的精神損失費數額不同,此時需要結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確定,主要考量因素有:(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2)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5)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響。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二、孕婦離婚的賠償標準是多少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出懷孕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多少,但是一般可以參照以下情況:1、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應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是長期的還是短期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由于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應由醫學專家鑒定其輕重程度,以便確定賠償數額的高低。2、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職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嗎 職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嗎工傷職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單位,均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由此可見,受傷職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即工傷鑒定的權利。可以依法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二、工傷鑒定沒有級別怎么辦?因為工傷過后會影響勞動能力,因此要是受傷較嚴重的可以申請工傷鑒定,這樣就可以按照結果享受傷殘待遇。工傷達不到傷殘級別的時候,員工還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可以拿取工傷賠償。但在一些不正規的公司中,會以員工沒有傷殘情況,從而拒絕在支付工資,甚至是解除勞動合同等。經勞動部門確認構成工傷后,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鑒定的單位或 ·合同詐騙罪司法解釋數額劃分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合同詐騙罪司法解釋數額劃分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構成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合同詐騙案件中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動機和手段惡劣的;(2)多次行騙造成惡劣影響的;(3)致使被害人受損而生活困難的;(4)拒絕退贓、償還債務和賠償損失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他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 ·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期間的費用誰承擔 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期間的費用誰承擔一、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期間的費用誰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由此可知三十天內未申請工傷認定期間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費是國家向用人單位征收的一種社會保險費,是為了保障工傷職工能及時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看似是對勞動者權益的維護,實質上也是對企業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主要的治療費用都會發生在受傷首月,如果不及時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將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該責任不會因企業辦理了工傷保險而 ·報關單位海關法律責任的原則性規定 1.報關單位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或者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繳納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情節嚴重、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報關單位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或者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繳納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對專門或者多次用于掩護走私的貨物、物品,專門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運輸工具,海關將予以沒 ·個人侵占立案標準金額規定是什么? 個人侵占立案標準金額規定是什么?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占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占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占罪需侵占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二、侵占罪與職務侵占罪的區別是什么?職務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條規定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數額較大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侵占罪與職務侵占罪的區別主要如下:(一)主體要件不同。二者雖均為特殊主體,但前罪主體是財物代為保管人;后罪主體則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除外。(二)危害行為不同。前者危害行為是復行為,含非法占為己有及拒不退還二行為要素, ·什么情況下海關不承擔查驗賠償責任 什么情況下海關不承擔查驗賠償責任一、什么情況下海關不承擔查驗賠償責任海關查驗貨物、物品賠償雖然不以違法行使職權為賠償的前提,但是,對于查驗過程中的正常損耗、因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的損失,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海關也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海關查驗賠償的免責事由具體包括:(1)海關工作人員與行使查驗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2)由于當事人或其委托的人搬移、開拆、重封包裝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3)易腐、易失效貨物、物品在海關正常工作程序所需要時間內所發生的變質或失效,當事人事先未向海關聲明或者海關已采取了適當的措施仍不能避免的。(4)海關正常檢查產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損和其他損失。(5)在海關查驗之前所發生的損壞和海關查驗之后發生的損壞。(6)海關為化驗、取證等目的而提取的貨樣。二、海關查驗賠償所謂查驗賠償,是指海關在查驗進出境貨物、物品時,損壞被查驗的貨物、物品的,應當賠償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海關查驗賠償是《海關法》規定的海關特有的賠償制 ·2023年遺贈扶養協議范本 2023年遺贈扶養協議范本怎么寫一、遺贈扶養協議范本怎么寫遺贈人:,性別:,年齡:,漢族,住。遺贈人:,性別:,年齡:,漢族,住。(稱甲方)扶養人:,性別:,年齡:,漢族,住。(稱乙方)甲方系夫妻關系,現年事已高,體弱多病,現經與乙方協商,根據有關規定,達成本協議,內容如下:1、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衣、食、行、醫療、殯葬等費用,直至甲方兩位遺贈人“百年”為止。2、乙方享有受贈甲方全部財產的權利。包括位于號房屋五間,西房三間以及其他附屬建筑;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3、甲、乙雙方應信守承諾,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權利義務,永不反悔。4、雙方指定村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5、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立遺贈人:(夫妻簽字)扶養人:(簽字)見證人:日期:二、遺贈扶養協議的特征(1)遺贈扶養協議是有償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都承擔一定的權利。 ·離婚時結婚彩禮錢歸誰所有因為各地的風俗不同 離婚時結婚彩禮錢歸誰所有因為各地的風俗不同,所以給付彩禮后產出的結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區彩禮是給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區彩禮雖然給付女方父母,但在結婚后女方會將彩禮帶回與男方。給付彩禮的時間對彩禮的性質也會有影響,有婚前給的,也有婚后給的,所以對彩禮的性質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但由于結婚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具有贈與性質,所以一般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相對較小。《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的可能較大。二、在處理有關彩禮糾紛時應注意什么問題(1)在實際生活中,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并非僅限于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和親屬,這些人均可成為返還彩禮訴訟的當事人。在中國的傳統習俗中,兒女的婚姻被認為是終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辦,送彩禮也大都由父母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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