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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盜刷400元犯罪嗎? 根據刑法規定盜刷400元犯罪嗎?根據刑法規定盜刷400元不屬于犯罪,因為400元并不構成我們國家的立案標準,一般情況下500元才是立案標準。盜刷銀行卡是違法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要看數額。如果是盜竊并使用的,涉嫌是盜竊罪。(注意刑法196條最后一款)盜竊罪數額較低就可構成。如果是偽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撿到別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冒用信用卡,數額達到5000元構成犯罪)。二、《刑法》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 ·房子有貸款的情況下能過戶嗎 房子有貸款的情況下能過戶嗎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過戶的,但是現在可以采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進行轉按揭意味著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購房者如果因為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購買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后,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二、還沒還清貸款的房產可以加名嗎不能。房子貸款沒還清之前,是不能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的,以為房產證還處于抵押狀態,必須提前將還款還完,在銀 ·在法律之中什么叫原始取得? 在法律之中什么叫原始取得?一、在法律之中什么叫原始取得?所有權的取得以權利取得是否以前權利人的所有權為前提作為標準,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又稱固有取得,是指非依他人的所有權而取得所有權,如生產、收取孳息等,即屬于原始取得方式。指根據法律的規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實,財產所有權第一次產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權和意志為根據,而直接取得所有權。物權的原始取得又稱物權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體非依據他人的權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據法律規定取得物權。物權的繼受取得又稱為物權的傳來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實,依賴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權。二、原始所得主要形式中國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勞動生產、收益、孳息、添附、無主財產、拾得無主物、失散的飼養動物、先占、善意取得、沒收、征收、稅收。1、原始取得勞動生產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勞動生產活動獲取勞動產品,以及通過擴大再生產取得其所創造的勞動產品。2、原始取得收益指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物 ·老人生前怎樣立的遺囑有效 老人生前怎樣立的遺囑有效一、老人生前怎樣立的遺囑有效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規定,老人立遺囑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即為有效:(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二、老年人立遺囑要注意哪些問題第一,是否需要立遺囑。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說,自己不立遺囑時,遺產繼承由國家法律的規定,這叫做法定繼承。所以遺囑不是每個人必須要立的。第二,立遺囑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繼承的規律,根據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讓某個繼承人多繼承遺產,或者將某個法定繼承人排除在繼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個繼承人繼承某個具體財產等等。遺 ·法院拍賣屬于原始取得嗎一、法院拍賣屬于原始取得嗎? 法院拍賣屬于原始取得嗎一、法院拍賣屬于原始取得嗎?拍賣是一種法律行為,是一種買賣,屬于繼受取得。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勞動生產、收益、孳息、添附、無主財產、拾得無主物、失散的飼養動物、先占、善意取得、沒收、征收、稅收。繼受取得方式:買賣合同、贈與、互易、繼承遺產、接受遺贈、其他合法原因二、拍賣的流程1、評估價格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價格評估完成后,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如果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自行變賣財產的,法院依照《執行規定》第48條的規定, ·行政機關能對同一違法行為多次處罰嗎 行政機關能對同一違法行為多次處罰嗎不可以,同一違法行為侵犯的是不同的客體,違反的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法律、法規,依照法律或者法規的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行政機關都有處罰權。這種情況是法律規范之間的競合問題。如果按照所有觸犯的法律規范分別實施處罰,就會造成重復處罰和處罰過重。【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二、行政違法行為有哪些對于行政違法,不同類型的行政違法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則。(一)根據違法的程度,行政違法可以分為實質性行政違法和形式性行政違法。前者是指不具備行政行為實質要件的行政違法,如主體不合格、內容不合法、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后者則是不具備行政行為形式要件的行政違法,如行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為的表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等。區分實質行政違法與形式行政違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首先,從法律效力看,實質違法一般屬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依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可以讓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包括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很多,我國立法和司法解釋以具體列舉的方式進行了明確: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了三種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即提起訴訟、權利人提出要求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下稱《民法通則意見》)第173條和第174條規定的幾種情形:權利人向債務保證人、債務人的代理人、財產代管人主張權利,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保護民事權利的請求;3、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 ·企業可以聘請員工當法定代表人嗎? 企業可以聘請員工當法定代表人嗎一、企業可以聘請員工當法定代表人嗎普通員工不行,如果員工同時也被任職為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是什么⑴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⑵必須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專業知識的法人組織內部成員;⑶必須是從事法人業務活動的人;⑷必須是執行機構的主要負責人;⑸必須經法律和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程序產生并依法登記注冊。但是,已經擔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則上不得再擔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三、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 ·有什么情況夫妻自動離婚 什么情況夫妻自動離婚在我國沒有自動離婚一說。如果雙方想離婚,必須按照程序,選擇訴訟離婚,或者雙方協議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一個依據。但是,這個時間需要法院的確認。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后,是否準予離婚,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二、離婚選擇哪種方式更好從成本最低、更有效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角度考慮,建議最好是到人民法院去辦理調解離婚。1、登記離婚的性質決定其強制力不如調解離婚。登記離婚在性質上屬于行政確認的范疇,目的是解除當事人之間合法的婚姻關系,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婚姻關系解除的登記具有法定的效力。但是,行政機關的婚姻登記工作不屬于行政許可 ·保險合同適格訴訟主體規定是什么? 保險合同適格訴訟主體規定是什么?保險合同適格訴訟主體規定是必須要具備訴訟權利能力,而且跟保險合同糾紛存在著另一方面的關系,具有一定的處分權利。具體來說:1、首先判斷當事人是否具備訴訟權利能力。訴訟權利能力不以特定的訴訟存在為前提,具有訴訟權利能力,不管有無訴訟,這種能力均在;而當事人適格則是以特定訴訟存在為前提,解決的是就某一具體案件誰應作為原告或者被告的問題。訴訟權利能力與當事人適格既相區別又相聯系,在判斷當事人是否適格時,當事人訴訟能力是一個前提性問題,當事人適格必須以有訴訟權利能力為前提,但有訴訟權利能力當事人不一定適格,但無訴訟權利能力肯定為當事人不適格。2、其次根據當事人起訴時訴的聲明從形式上判斷當事人是否具有訴訟實施權。以原告起訴時所主張的法律關系為判斷依據。原告起訴時所主張的法律關系與實際存在的法律關系是兩回事,切不可把當事人適格與真正的權利義務主體等同起來。當事人適格與勝訴無必然的聯系,當事人不適格,肯定敗訴,但當事人適格,未必勝訴。3、一般來講,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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