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阜寧律師黃頁: |
阜寧法律咨詢 |
阜寧法律常識 |
·工程完工后如何證明工程承包關系 工程完工后如何證明工程承包關系 在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后,工程的使用者會向發包方索賠,若果該工程質量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出現的問題,則發包方可以向承包方追償,但對于工程已投入市場使用,有些承包方會拒不承認存在存包關系,這是如何證明工程承包關系? 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因此,要求發包人對實際施工人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有違合同的相對性原則。但其并非獨創性的、孤立的規則,而是合同法領域的代位權制度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領域的具
·法律規定單位犯罪如何判罰金? 我國刑法規定,單位犯罪要對單位處以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要管理人員判處刑罰。那具體單位犯罪如何判罰金呢?對單位負責人的處罰分兩種方式:一是按自然人犯該罪的法律條文來判罰,二是按單獨的法定刑來定罪量刑。下面來詳細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一、單位犯罪罰金怎么交我國刑法第31條規定了關于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即“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由此可見
·一、我國規定 一、我國規定回遷房多久下房本回遷房就是發展商征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戶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發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價。回遷房與商品房一樣,都有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沒房產證的,回遷戶手持的是購房合同,無法上市交易。二、回遷房有房產證嗎?拆遷安置過程中,如果采取貨幣補償的方式,拆遷戶用補償款購買商品房與普通人購買商品房沒有任何區別,都是花錢買房,購房者的身份是相同
·破產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確定的? 破產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確定的?一、破產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務人住所地指債務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債務人無辦事機構的,由其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條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中級人民法院一般管轄地區、地級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企業
·工傷事故賠償糾紛怎么處理? 工傷事故賠償糾紛怎么處理?一、工傷事故賠償糾紛1、進行工傷治療;2、委托律師全程代理;3、申請工傷認定;4、申請工傷鑒定(勞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鑒定);5、確定賠償項目及賠償數額;6、進行工傷保險理賠;7、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二、工傷事故賠償條件工傷事故的損害賠償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工傷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必須具備以下要件:(一)職工與企業或雇主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企業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建立了實際的事實
·出了交通事故無交強險怎么辦 出了交通事故無交強險怎么辦當出了交通事故,但是沒有交強制險,原本由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金額就由車主承擔,因為不交強制險原本就已經是違法行為,所以發生交通事故時,車主應當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里進行全額賠償,如果有超出部分,則按照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大小進行比例分配。發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解決辦法是車主協商賠付,有時會委托給各自的保險公司進行處理。但沒有交強制險的時候就比較繁瑣,不僅需要協商認定各自的事故責任大小,而且賠償金相比交強制險來說會很多,
·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的方式是什么? 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的方式是什么?一、勞動爭議調解勞動爭議調解是指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由于社會保險、薪資、福利待遇、勞動關系等發生爭議時,由第三方(例如專業性的人才機構、爭議調解中心等)進行的和解性咨詢,通過勞動爭議調解達到法律咨詢、和解方式等的說明。二、可以申請調解的事項(一)勞動合同爭議1、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糾紛2、集體勞動合同糾紛3、事實勞動關系爭議4、勞動報酬糾紛5、工作時間糾紛6、安全責任糾紛7、經濟補償糾紛(二)勞動保險糾紛
·被繼承人去世后轉繼承含義是什么 被繼承人去世后轉繼承含義是什么?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轉繼承有以下的特征:1、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遺產分割之前,繼承人也相繼死亡,才發生轉繼承;2、只有繼承人在前述的時間內死亡而未實際取得遺產,而不是放棄繼承權;3、只能由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直接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4、轉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被轉繼承人應得的遺產份額;5、轉
·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要件不動產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雙方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如附有條件或者期限。換言之,不動產抵押權合同本身不需要辦理登記,后來的物權登記辦理與否,并不能反過來影響合同的效力。但是不動產抵押權的生效與抵押合同的生效的不同。我國現行法律是采債權形式主義的物權變動模式。在此模式下,不承認物權行為的獨立存在,也不認為債權合意可以直接引致物權的變動,
·玩忽職守損失20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玩忽職守損失20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么一、玩忽職守損失200萬的量刑標準是什么?玩忽職守損失200萬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玩忽職守的立案標準是: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律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史3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3、詢私舞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