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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占是否自訴案件? 職務侵占是否自訴案件刑事案件分為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公訴案件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法院審判的案件,自訴案件是由自訴人起訴,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職務侵占罪是不在自訴案件范圍之內,屬于公訴案件。對于職務侵占罪,公安機關需要進行立案偵查,收集足夠的證據,然后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后由人民法院進行審判。二、職務侵占所需證據有哪些企業一旦發現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去經偵報案查處職務侵占犯罪行為。在進行員工職務侵占罪公安機關報案時,當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證據材料:1、提供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和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等能證明單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證明涉嫌人是在單位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聘任書、聘任合同、任命書、工作證、工資發放材料、職工履歷表、兩金(養老金、公積金)繳納材料等。3、涉嫌人侵占單位財產、挪用單位資金的依據及數額認定的依據。如涉案的發票、單據、銀行提款單、轉賬單、財務賬冊中記載相關內容的帳頁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上述三個方 ·購入土地使用權繳稅種類有哪些? 購入土地使用權繳稅種類有哪些?一、購入土地使用權繳稅種類有哪些?購入土地使用權涉及印花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文件的規定,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第三條劃撥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進行管理監督檢查。 ·公房承租權遺囑繼承可以嗎? 公房承租權遺囑繼承可以嗎?不可以對公房承租權進行遺囑繼承,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人立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這些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上述的公民的房屋指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房屋,不包括公房,因為公房的所有權屬于房管所或單位,公房不屬于個人合法財產,所以遺囑人不能立遺囑處分公房。二、承租人子女能繼承公房嗎?繼承,依據我國民法典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財產才可以繼承。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 ·訴前財產保全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訴前財產保全需要提交那些材料1、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兩份;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等;如果申請人是法人(如公司、企業等)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組織機構代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托書及訴訟代理人主體資格證明等;3、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果被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如:公安機關的戶籍登記資料、居住證登記資料、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經常居住地址證明等證明材料;如果被申請人是法人(如公司、企業等)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明;4、申請查封的財產屬于被申請人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登記中心的房屋產權信息單、銀行開戶證明等;5、經擔保人簽名或蓋章的擔保書一份,申請人以外的自然人為擔保人的,擔保人還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員面前簽章擔保書;6、擔保財產價值與申請查封價值相當的證明材料一份,如銀行賬戶明細,按揭房產價值證明等;7、申請人與被 ·一、喪偶財產分割問題規定是什么? 一、喪偶財產分割問題規定是什么?喪偶財產分割問題規定是將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然后確定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話,按照遺囑繼承;如果不存在,則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另外,根據《繼承法》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繼承法第14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仍可作為生 ·夫妻債務劃分規定是什么? 夫妻債務劃分規定是什么?一、夫妻債務劃分規定是什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該推定,則需舉證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債權人明知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制。二、夫妻共同債務包括范圍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按勞動合同企業辭退員工如何補償 首先需要確定辭退理由,辭退理由決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1、如是經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所服務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2、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則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部分為一個月工資。如用人單位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辭退,則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 ·債權人怎樣證明夫妻共同債務? 債權人怎樣證明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證明夫妻共同債務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的規定,對于離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債務舉債責任的分配,夫妻一方與第三人即債權人發生債權債務關系,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舉證證明這一債務是夫妻個人的單方債務則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此規定可見,夫妻另一方(指非舉債方)存在兩種證明責任:一是可以舉證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指實際舉債方)已經明確約定個人債務;二是能夠舉證證明夫妻雙方采取的是約定財產制,并且還要證明債權人是知道該約定的。可見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對夫妻一方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的證明責任是強加給夫妻另一方即非舉債方的。根據這種舉證規則,對非舉債方主張的非共同債務理由的舉證責任也在非舉債方。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是什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 ·故意傷害罪二百三十四條怎么判刑 故意傷害罪二百三十四條怎么判刑一、故意傷害罪二百三十四條怎么判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根據具體傷害情形,損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標準也有所不同,具體分為三個量刑幅度: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6級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 ·臨時牌照逆向行駛過紅綠燈怎么辦? 臨時牌照逆向行駛過紅綠燈怎么辦?臨時牌照逆向行駛過紅綠燈將會被扣除三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91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記酒駕扣12分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之日起計算。因此,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即為清分日期,每周年為一個記分周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因此,違法處罰時間和繳納款時間要看是否在下一個清分日期之前辦結,才能確定具體扣分記錄在哪個記分周期內。二、其他法律規定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逆向行駛的罰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機動車逆向行駛是指以下幾種情況:1、在劃有道路實線分隔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駛入對向車道。其中道路分隔線為雙實線、單實線的,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越線行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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